《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项目々收方管理办法》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28 16:22:00
根据《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度机制的实施方案》规定的要求。现将《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收方管理办法》制度进行公示◤。
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收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工程项目收方管理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施︼工过程成本和预防结算风险,更好地促进项目建设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及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内控制度等有关规定修编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路港公司建设工程□收方的管理。
第二章 工程收方◇管理
第三条 收方定义
收方是对需要现场确认的工程量所做的签认证明。
第四条收方依据
(一)合同文件
(二)技术规范
(三)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四)施工设计图纸
(五)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 、洽商记录和签证单等
第五条 收方资料
收方资料由现场收方记录表(草签)、现∴场收方确认单♂、现场收方照片记录表、施工图及其他相关材料共同组成。收方资料一☆式六份,建设单位▅两份,监理单位一份,施工单位↘三份。
第六条收方程序
根据合同卐条款等相关规定,收方必须遵守以下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分项工程的内容并〖满足收方╱条件后,准备现场收卐方资料(现场收方记录表、施工图、现场施工照片及其他相关材料),向监理单∩位提出现场收方申请。
(二)监理单位根》据施工单位提交的现场收方资料,会同施※工单位进行初步验收,确认现场完成情况是否满足收方条件并复核各项数据无误后上报建设单位走审批流程。
(三)建设单位组织现场收方,完善现场收方记录签认手→续。
第七条收方参与∑ 单位
(一)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由计量工作人员参与收方。
(二)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须派出一人及以上的监理人员参与收方。
(三)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ω 由工程部负责组织收方工作,稽核★部参与收方,收方过★程必须由工程部、稽核部的人员现场见证,并共同签字确认。
(四)其他☆参建单位
如需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参等与收方,各单位派出一人参与收ξ方。
第八条 收方方式
工程收方采用现场实测的』方式。现场实测分为部分实测和全部实测两种。
(一)部分实测是指按文件或规范、图纸的规定对工程∮的某些尺寸进行实测,而其它数据则按图纸规定的尺寸进行工程量计算。
(二)全部实测是指计算工程量采用的全部数据按实地现场收方记录。
第九条 收方要求
(一)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现场收方申请表,监理单位在接到施↙工单位的现场收方申请后,满足收方〖条件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现场收方复♂核工作,建设单位∑ 按合同约定时间组织现场收方并完善现场收方签认【手续。
(二)施工单位收方完成后于 10 个工作日内将经监♀理单位签章确认的正式收方单等相关资料提交到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收到↓相关资料后 5 个工作日完善相关签章手续。
(三)收方资料应注意留下现场照片等影像资料,一般应留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现场△照片,收方拍照应使用专用∏小黑板作收方部位照片的标签,小黑板应写Ψ明收方内容、桩号、部位、时间等,每处每次收方至少保留反映工程全貌、典型特征、一般特∞征等不同特征的相片作为计量资料的附≡件。
(四)严禁各参建方在收方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工程量、收受好处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相关㊣ 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十条 收方内容①和原则
(一)现场收方(合同内)内ζ 容和原则
1.原地面标◣高复核:以建设【单位委托的勘察单位(测量单位)出具的测量█成果为依据,对施工【图的原地面标高进行复测。
(1)如复测标☉高与设计标高的平均值偏差在±10cm(含±10cm)以内,则以设计【标高为准。
(2)如复测标高与设计标高的平均值偏差超过±10cm,须勘察单位(测量单位)和设△计单位到现场签字确认并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并办理「工程联系单明确原地面标高最终的计算依据。
2.不良土换填工◇程:分别对换填处理前后的范围和标高进行测量。
(1)施工图设计有不良土换填处理,如实际处理深度小于设々计的,且承Ψ载力经检测合格,具体工程量以实际收方为准。
(2)如按设计处理◤深度开挖后,承载↓力未达到设计要求的,按建设单位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3.沟槽(基坑)土№方开挖工程:现场实际开挖的尺寸,如比设计的开挖尺寸大,则以设计的开挖尺寸▅为准。
4.钢板桩、施工围挡(房建工程除〖外)、施工便道、降水排水等清单内的技术措■施项目:以ㄨ施工图为依据,结合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对技术措施项ω目进行现场收方。
(1)如实测实量钢板桩的╲长度、宽度与厚度等。
(2)如实测实量施工围挡的长度、高度与厚度等。
(3)如实测实量施工便道的面积、厚度和具体做∩法等。
5.用于地基加固∴或止水作用的各种支护工程:以施工图为▲依据,结合签订施∞工合同时采用的计价规】范和工程量的计算规则的相关说明↘,对支护工程¤进行现场收方。
(1)如钢筋混凝土灌注桩,以桩检ω 报告为准,并按要求做好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
(2)如水泥搅拌桩,对水泥搅拌桩的打桩数量进行现场抽查收方,桩长和桩径以监理单位和□ 施工单位现场打桩记录╳为准,并按要求做好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重点核查卐进场的水泥型号、用量和◣进货单等)。
6.拆除(含◆拆除沥青(混凝土)路面、砖砌(混凝土)构筑物、石灰土(水稳层)路基、伐树、挖树头等)工程:以施▆工图为依据,结合签订施工合同时采用的计价规①范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相关说明,对拆除工程进行现场收方。
(1)如实测实量沥青(混凝土)路面、砖砌(混凝土)构筑物ζ和石灰土ㄨ(水稳层)路基的面积、厚度等,记Ψ 录现场拆除的方式。
(2)如实测实量伐树和挖树头的尺↑寸、苗※木规格等,记录现场拆除→的方式。
7.管◥道清淤工程:以施工图◇为依据,结合签订施工合同时采用的计价规范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相关说明,对管道清≡淤工程进行现场收方。
(1)中、小型管道疏通清淤:实测实量管道的长度、检查井的工程量等,记录现场清※淤方式和积泥程度。
(2)大型管道、暗⊙渠清淤的原则:实测实量清淤的『长度、宽度和厚」度等,记录现场清淤方式。
(二)现场收方(合同外)内容和原则
(1)配合建设单▲位拆迁工程而增加的人工工日、机械台班:按实际发生的人工工日↘卐、机械台班时间节点进行现场收方。
(2)配合拆迁工程满足搬迁户要求而新增的围墙、临时或永久的〖道路等: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现场收方。
(3)原施工红线Ψ 范围内(应由建↙设单位承担费用)的绿化迁移、拆除(如广告牌、地上物等)、迁改(如供电线路、监控、通信、光缆、供水管道、排水管道、燃气管道㊣等)收方原则:按实际且必须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现场收方。
(4)道路两侧【的小区路口(路面)、临街房屋的零星维修工程(如居民给排水、台阶、地面加固等):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现场收方。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按照施工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及各市属国有企业相关管理文〓件办理。当与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以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